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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海高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发布时间:2018-11-04        浏览次数:26        返回列表
兰海高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许, 辽宁省籍驾驶人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车相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4人死亡、34人受伤(包括肇事司机受轻伤)、3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司机自述刹车失灵,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正在接受调查。

接警后,兰州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交警和七里河公安分局民警260余人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管控、救治受伤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目前,受伤人员已全部在医院接受救治。现场勘查、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据报道,今晚19时许,G75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失控从收费站冲下连撞31辆车。初步了解,事故造成31人受伤,11人重伤,11人死亡。交警及救援人员已赶到现场,截至目前,车内被困人员已全部救出。兰州南收费广场双向临时管制。

另据“兰州公安交警”消息称,11月3日19:21,G75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韩家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和救援单位已到现场。现兰州南收费广场双向临时管制。请过往车辆从212国道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