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据新华社消息,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涉税问题后,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对其涉税行为,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将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等将追缴共近8.9亿罚款。
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范冰冰微博特别发表了致歉信。